继西班牙、英国等国已经开征塑料税后,德国也紧随其后,推出自己的“塑料税”。
2023年5月11日,德国立法机关通过了“一次性塑料基金法案”,即EWKFondsG,要求一次塑料产品生产商必须为清除塑料废弃物努力作出贡献。
近日,德国联邦议会审批通过了EWKFondsG。该法案将决定基金的税率以及支付体系,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征,2025年首次缴纳。
欧盟法律背景
随着2019年12月11日《欧盟绿色新政》的出台,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到2050年以气候中和和可持续方式实现经济和社会转型的一揽子措施。该一揽子计划涵盖了所有政策领域,例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能源部门脱碳,以及促进循环经济。后者意味着,一方面,为气候中和和循环无污染产品制定激励措施,另一方面,对环境有害的一次性产品提供重大补偿措施。
为此,在欧盟与成员国的关系中,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理事会2020年12月14日的决定引入了欧盟塑料税。此外,根据2019年6月5日第2019/904号指令,欧盟制定了成员国实施措施的框架,以所谓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减少某些塑料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德国通过EWKFondsG实施该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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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KFondsG的目标是避免和减少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影响,促进创新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产品和材料。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义务方的市场行为将受到规范。为此,该法律规定设立一次性塑料基金,该基金将由Umweltbundesamt(UBA,即德国联邦环境局)管理,该基金将用于帮助解决公共领域环境当中的废弃物。
EWKFondsG的适用范围涵盖一些一次性塑料产品(EWK)的销售,这些产品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即聚合物)组成。重点是食品领域的EWK,例如带盖和不带盖的食品容器、带有最多3升食品或饮料容器或饮料杯的薄膜包装。轻型塑料购物袋以及某些湿巾、气球、烟草制品过滤嘴以及从2026年开始的烟花等。
每公斤投放市场的EWK将征收以下相关税费:
上述征费率和每种情况下投放市场的数量决定了有关制造商的具体收费。
企业必须在2025年5月15日前汇报业务涉及的一次塑料范围,说明之前一年一次性塑料产品的使用或者销售情况,需要分塑料品种和质量。豁免范围包括一年分销量小于100公斤的生产商,或者前一年开始只从事瓶子押金业务的企业。
根据违规类型,将会进行相关处罚。例如,德国联邦环境局有权在年度报告不足或不充分的情况下做出评判。如果延迟缴纳应付税款超过三天,将在最低限度之上征收1%的滞纳金。故意或疏忽违反注册或报告义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100,000欧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