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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企业将以年处理能力3000吨为门槛

发布时间:2015-12-31 14:47:08
来源: 塑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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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明确行业新建、已建的三大重点类型企业在废塑料处理能力上的门槛,如塑料再生造粒类的已建企业年处理能力不能低于3000吨。

 

    对此,东莞一名业内人士称,废塑料利用的环保要求很高,东莞这类企业并不多,行业规范将带来全行业的洗牌效应。

 

<a href='https://www.sumibuy.com' target='_blank' class='blue'>废塑料</a>企业将以年处理能力3000吨为门槛
 

    三大类企业准入门槛确定

 

    《规范条件》所指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根据规范的要求,PET再生瓶片类新建企业,要求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则不低于20000吨;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不低于20000吨;塑料再生造粒类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不低于3000吨。

 

    作为环保要求门槛高的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如对回收的废旧塑料,“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要求每吨废塑料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而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每吨废塑料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5吨。

 

    《规范条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还有《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热塑性废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废塑料利用市场规模或逾千亿

 

     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整改过关2年后,才能再重新申请资格。

 

    在业内看来,《规范条件》是发展循环经济,也是推进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知名塑胶贸易电商平台普拉司的总经理党雍认为,实际上废旧塑料综合利用产业在东莞并不大,多数在回收领域。这是因为此类企业的环保要求很高,容易产生污染,而东莞对这个行业的门槛也很高,东莞塑胶产业更多是塑胶集散地和生产。

 

    “因此可以说,行业规范对东莞产业影响不大,但是这类企业想进入东莞今后门槛也更高了”,党雍表示,对整个行业而言,一批不成规模、技术势力弱的企业将首当其冲。

 

     事实上,目前国内废塑料加工企业有3000多家,而从事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数量近1600家,废塑料进口数量居世界第二。
 

     据公开报道行业人士的观点,《规范条件》出台后将利于龙头企业投资这一领域,因为大量小手工作坊既污染了环境,还不利于行业进一步发展。该人士预测,未来我国废塑料应用市场规模将达到逾千亿元规模。


关键词:废塑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