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对于禁止、限制相关塑料制品的时间节点不完全一样,云南省从2021年起逐步禁止快递领域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从2021年起逐步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相对于其它方开启的时间更早一些。
《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于主要任务规定如下: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0年底,昆明市以及大理州、丽江市、西双版纳 州的景区景点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 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昆明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 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州市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 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付费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装2021年起,全省邮政快递网点逐步推广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2021年起,全省电商平台企业逐步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对电商渠道销售的商品,在相关领域开展试点,推行商品和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寄递环节二次包装。到2025年底,全省电商平台企业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结合云南省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倡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鼓励使用草绳等原生态环保材料捆绑包装农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竹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等多形式的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设置是否配送一次性餐具、餐袋等选择,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农膜使用县区,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快递企业要按照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鼓励快递、外卖企业积极探索使用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推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在生鲜同城寄递优先推行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推广使用可循环快件总包,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循环使用次数不低于20次。电商、外卖等平台企 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对塑料制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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