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一季度温州市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布》。信息显示,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温州市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和苍南县共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产品。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3.3%,不合格项目为氧气透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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