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成为热搜,有人肯定会问塑料袋、塑料瓶、塑料薄膜类塑料制品属于什么垃圾呢?有人说是干垃圾、有人说是可回收物,如果你身处上海,必须要普及一下知识,因为乱扔垃圾是要罚款的。
6月初,国家领导人就垃圾分类做出了重要指示,强调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日前,上海市率先颁发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带头大力倡导垃圾分类。《条例》中明确提出了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4种生活分类标准,
对于像小编这种不懂干湿垃圾的人,也有编制的12个口诀可供参考,湿垃圾原则,易腐烂,易粉碎;有害垃圾四字口诀,药、漆、电灯;可回收物记材质,玻、金、塑、纸、衣。从12字口诀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塑料制品属于可回收垃圾 ,因此在丢垃圾的时候,应该切记把塑料制品放入可回收类中。
清楚了垃圾的分类,我们再来看一下处罚条例。针对个人的如果将垃圾共混投放,且在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下,拒不改正的,将罚款50-200元。针对企业的,罚款金额多在5000-50000元之间,如农贸市场、菜场等未配置湿垃圾处理设施逾期不改,餐饮行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磁性餐具逾期不改,旅馆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逾期不改,企业责任人未设置收集容器逾期不改,企业责任人未分类驳运拒不改正。
针对垃圾经营服务场所,如没有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至符合转运场所且预期不改则处罚1-10万元,如果未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逾期不改处5-50万元,如果过未按赵垃圾分类处置垃圾逾期不改处5-50万元,情节严重者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看完以上信息,读者肯定明白塑料袋等塑料制品属于可回收物,当然您的公司如果在上海,也要注意其他垃圾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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